法院判决:球馆未配急救设备致羽毛球爱好者猝死,赔偿超20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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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5日讯 据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”在12月23日披露的案例,黄某在一家羽毛球馆运动时突然昏迷倒地。球友们立即对其进行心肺复苏急救,随后场馆工作人员和保安接手继续施救,一直持续到医疗救护人员赶到现场。不幸的是,当天黄某抢救无效,经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显示,其死亡原因被推断为猝死。

黄某的亲属认为,在事件发生后,该羽毛球馆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,因此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。他们向法院提出诉讼,请求赔偿医疗费、死亡赔偿金等,总计超过120万元。对此,羽毛球馆辩称,黄某之所以去世是由于自身健康问题,并表示他们已积极参与了急救工作,从而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。

法院判决:球馆未配急救设备致羽毛球爱好者猝死,赔偿超20万元

经过审理,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认定该羽毛球馆需对黄某死亡造成的一部分损害负责,应承担20%的赔偿责任。因此,他们需要支付给黄某家属约20余万元。然而,对于这一结果不满的羽毛球馆选择提起上诉。

法院判决:球馆未配急救设备致羽毛球爱好者猝死,赔偿超20万元

最终,在二审中,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上诉请求,并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。